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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点击次数:
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
一、前言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政府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推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职工和单位按月共同缴纳,用于购房、租房、还贷、装修等住房相关用途。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嘉兴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2024年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进行详细解读。
二、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3. 租赁住房支付租金;
4.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临时住宿费用;
5. 离休、退休、退职或者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支付临时住宿费用;
6.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需要支付丧葬费用、遗产继承费用;
7. 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住房消费支出。
三、提取额度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2. 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3. 租赁住房支付租金: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4.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临时住宿费用: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5. 离休、退休、退职或者因病、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支付临时住宿费用: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6.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需要支付丧葬费用、遗产继承费用: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7. 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住房消费支出: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四、提取程序
1. 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经办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2. 公积金经办机构审核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确认提取额度和提取事由符合规定后,办理提取手续;
3.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3.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发现提取事由不符合规定,应当及时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
六、结语
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规定,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取事由真实合法。同时,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继续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以维护自身和单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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