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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6 点击次数: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购房提取:购房者在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购房者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2. 租房提取: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月租金的60%,且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租房者需提供租房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3. 还贷提取: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还款期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本金和利息的总额。贷款职工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4. 装修提取:购房者在装修自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装修合同总价的50%。购房者需提供装修合同、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5. 退休提取: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退休职工需提供退休证、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6. 离职提取:职工在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离职职工需提供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7. 疾病提取: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疾病职工需提供住院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8. 死亡提取:职工因故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账户等相关资料。
9. 其他提取:职工在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和条件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以上是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提取方式,职工在申请提取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提取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提取方式的提取条件和提取金额有所不同,职工在申请提取时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并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同时,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继续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以确保公积金账户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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