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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8 点击次数:
嘉兴公积金申请信用贷款的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 申请人在嘉兴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嘉兴市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嘉兴市无其他住房贷款记录。
二、公积金缴存条件
1. 申请人在嘉兴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最近6个月内未发生提取公积金的行为。
2.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需达到申请信用贷款额度的20%以上。
3. 申请人的公积金月缴存额需达到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以上。
三、信用贷款额度及期限
1. 信用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80%。
2. 信用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信用贷款利率
1. 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 信用贷款利率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五、信用贷款还款方式
1. 信用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每月还款金额相同,包括本金和利息。
2. 信用贷款还款日为每月的公积金缴存日。
六、信用贷款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4. 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5.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卡流水、纳税证明等。
6. 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
7. 申请人及配偶的房产证明。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信用贷款审批流程
1. 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信用贷款申请材料。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信用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申请人签订信用贷款合同。
4.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6.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还款。
总之,嘉兴公积金申请信用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人条件、公积金缴存条件、信用贷款额度及期限等要求。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流程办理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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